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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生須修習至少 16 學分的選修課程。選修其他系的課程必須先經過導師和行政辦公室的同意。同樣地,選修其他學校的課程或在國外學習期間修課,也必須經過導師和行政辦公室的同意才能計入學分。若要申請先前課程的學分抵免,必須在入學第一週內申請(詳情請參閱相關規定)。
碩士生須修習至少 16 學分的選修課程。選修其他系的課程必須先經過導師和行政辦公室的同意。同樣地,選修其他學校的課程或在國外學習期間修課,也必須經過導師和行政辦公室的同意才能計入學分。若要申請先前課程的學分抵免,必須在入學第一週內申請(詳情請參閱相關規定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