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事務
課程目錄 | 公共衛生大學班
(一) 語文課程
(8學分)
包含基礎國文及外國語言,各4學分。
(二) 踏溯臺南
(1學分)
學士班學生須修習踏溯臺南。
(三) A. 領域通識課程
學生依其興趣及專業跨域需求自人文學、社會科學、自然與工程科學、生命科學與健康、科際整合等五領域中至少修習三領域,至少應修習4 學分,至多承認 18 學分。
(三) B. 融合通識課程
含「通識領袖論壇」、「臺灣綜合大學通識巡迴講座」、「通識專題講座」、「通識教育生活實踐」(至多修習 6 學分)、「通識總整課程」(由教務處另訂課程要點),至少應修習1 學分,至多承認 15 學分。
(三) C. 通識教育生活實踐
採自主學習,學生累計學習點數,每9點可抵1學分。相關之認證標準依本校「通識教育生活實踐」課程認證要點為之。